2007年年底到2008年年初,身穿性感吊带装的香港明星黎姿出现在合肥一家医院的妇科及性病广告上,黎姿一怒之下聘请律师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此案经过两级法院近半年的审理,09年12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黎姿获赔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