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
于正
近日,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庭认定《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并依据著作权法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2.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门户网站的公开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3.于正在内的五被告一同支付原告500万元人民币。
宣判后,琼瑶代理律师王军现场给琼瑶发信息,他透露,琼瑶得知胜诉后非常激动,这8个月给琼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困扰,500万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
于正工作室则发表声明称:“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