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姿
2007年年底到2008年年初,身穿性感吊带装的香港明星黎姿出现在合肥一家医院的妇科及性病广告上,黎姿一怒之下聘请律师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此案经过两级法院近半年的审理,09年12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黎姿获赔13万元。
黄磊
2006年,担任某汽车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黄磊,曾拍摄了一组广告宣传照。但两年后,其中一张照片却登上了某医院的男性疾病医疗广告。对于这一侵权行为,黄磊曾希望该医院以他的名义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10元,并承诺在对方履行捐赠后,不再追究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医院方面拒绝接纳这一“善举”。09年3月,黄磊遂向法院起诉该院,索赔经济损失45万元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