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羊城晚报》刊登《海清中途“逃跑”剧组损失千万》一文,海清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侵犯其名誉为由递出律师函,要求其尽快撤销报道并公开致歉声明。投资方新丽传媒董事长曹华益已出面澄清,称与海清合作愉快,并不像外界传说的那样。
作为明星,大家都喜欢自己拥有比较高的曝光率,所以他们通常并不排斥媒体对自己的关注,相反时常会自己甩出一些小花边,新动向等等给媒体来下笔,保持自己的话题性。但是什么事都是双面的,有好的也会有坏的一面,更何况对于观众,似乎绯闻更能有吸引力,所以,很多明星最终会发现自己成为了媒体的砧板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下面就看看哪些明星盛怒之下将又爱又恨的媒体告上了法庭。